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3-11-07浏览次数:1534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1)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下午2:00—6:00

二、会议地点

分析测试中心101、102会议室,请答辩人员提前15分钟102室候场。

三、会议程序

1.项目负责人PPT汇报7分钟

2.专家审阅资料、提问、交流 3分钟

3.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四、会议材料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110上午下班前将答辩PPT和《项目验收意见》电子版(附件2),经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特别提醒,省高校项目负责人仅须准备电子版验收意见,无需现场答辩。

五、其他事项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取回验收材料。11月14日前,各学院至科研院1816室领回纸质验收材料(含专家签名表、验收意见)。

    2.网上申请验收证书。11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名表和验收意见扫描后上传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jiangsu.gov.cn),待科研院和省科技厅审核。

3.报送结题材料。 验收证书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含专家组签名表专家验收意见验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最迟于202312月20日前经学院汇总后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复印件中有盖章页的地方请扫描后彩色打印。验收证书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后下载电子证书自行打印

(二)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取回验收材料。11月14日前,各学院至科研院1816室领回纸质验收材料(含专家签名表、验收意见)

2.网上申请验收11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https://info.jse.edu.cn/login),填写项目申请验收,将完整版验收报告扫描上传至系统(含学校盖章、专家签字、验收意见、项目合同、项目成果等),待科研院、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颁发电子版验收证书。

未尽事宜,可致电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咨询。

联系人:卜伟;联系电话:83656193。

 

附件:1.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清单.xlsx

      2.验收意见模板.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