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自然科学科研发展规划,制定修订校自然科学科研政策及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的培育与申报工作,并对在研项目进行检查、鉴定和验收。
3.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申报、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科研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工作。
5.负责自然科学科研成果的管理与奖励工作。
6.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先进技术项目的培育与申报工作,并对在研项目进行检查、鉴定和验收。
8.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