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72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23〕18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徐州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按基础研究项目、社会发展示范项目、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四类组织申报。

()基础研究项目。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变革性零碳能源、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生态系统碳汇等技术方向着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前沿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原创性理论和方法。

()社会发展示范项目。聚焦我市重点领域、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需求,在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低碳、降碳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示范,积极探索绿色发展升级新路径努力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社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优势明显、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团队,对行业或区域解决相关问题贡献度大、示范性好的新型研发机构,为提升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服务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和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聚焦钢铁、化工、光伏、风电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低碳工业流程再造、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着力形成一批绿色低碳重大战略产品,为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先发优势,推动我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低碳转型步伐。

二、申报要求

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1.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研究内容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中短期有望取得重要技术突破。

2.社会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 要求前期已有一定工作基础,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联合申报。申报单位须有新增自筹经费,且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须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科研成果必须在本地开展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时须明确相关建设计划)。

3.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人才团队与第三方(高校、企业、创投资本)签订共建协议;须为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运行公司且带有“研究院”字样;人才团队货币化出资到账额不低于总注册资本的15%,总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共建协议中的企业方,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才团队实缴额,或实缴占认缴比例不低于人才团队的相应比例;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具有高水平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拥有独立的研发场地,自购实验仪器设备不低于30万元。

本专项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项目与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中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项目合并立项。由符合条件的在建新型研发机构自愿申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对通过市级备案的,给予不超过70万元的运行补助。申报截止日期:第一批6月28日;第二批9月30日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建议我校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三、组织方式

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1.基础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6项(每个领域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除资助经费外,项目须新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我校限报2项。

2.社会发展示范项目。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2项(每个领域不超过1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我校限报2项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处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严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基础研究项目采取科研经费“包干制”,不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 / / xzkcgl. xsti. net / xuzhou / index)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项目管理系统于2023年5月29日开网,届时通知各相关学院如何进系统填报。29日前建议不要在系统创建项目信息,系统调试过程中有可能会丢失信息。

2.616日下午5:00前,请各学院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项目评审信息表(附件2)送至科研院1816室用于校内遴选推荐。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不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3.项目待学校遴选推荐后,科研院集中进行形式审核并提交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各学院6月2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带水印)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1816室,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材料保持一致。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6月28日,逾期不予推荐。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联系人:卜伟、于洋;联系电话:83656193,83656191。

 

附件:1.徐科发〔2023〕1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徐州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2.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信息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