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发〔2019〕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于洋发布时间:2019-02-01浏览次数:894

各相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19/1/31/art_48967_8108867.html),开始启动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建设、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跨国公司以及中央直属企业独立研发机构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我校可以申报的项目主要包括: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以及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建设项目,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

  根据我省科技经济发展的需求,增强前沿技术引领能力,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南京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等,重点支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高校院所依托省内外高端资源等开展有望纳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设施的预研建设等。支持国家立项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资源集聚、开展合作研发,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形成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

  实施方式:采用择优组织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同行专家论证,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二、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建设项目

  推广国务院办公厅第二批支持创新改革举措,鼓励高校院所等按照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整合大型科学仪器建设“开放实验室”,在不改变所有权前提下,授权专业服务机构对科学仪器设备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开放实验室”纳入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序列。

  申请开放实验室建设单位应为财政资金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省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管理单位,须与独立法人的专业服务机构联合共建。

  实施方式:由设区市科技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开放实验室推荐项数不限。

  三、申报要求

  1.“重大科研设施、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跨国公司以及中央直属企业独立研发机构建设和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须与省科技厅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的时间约在2月底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的实施期为3-5年,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以内。

  四、其他事项

  1.正式申报材料应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正式通知及有关表格可以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 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请于2019年2月25日前先上交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至科研院1801办公室。待通过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的会商后,再上报正式材料一式八份,超过会商日期的,不予受理。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3.联系人:于洋,联系方式:83500605、60468。

附件:

1.江苏省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建议书.docx

2.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建设申报书.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