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张永伟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301

各相关部门:

根据《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2023年度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期已满1年,需对项目实施进展、研发投入、阶段性指标完成等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9—202411

二、检查对象

  2023年度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合同,重点检查项目计划实施进度、阶段性考核目标完成等情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包括计划任务执行情况、已取得的成效进展,以及技术、创新、产出等考核指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阶段性目标等。

(二)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包括企业自留研发经费、企业拨付高校研发经费和财政支持研发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按预算支出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按要求进行专账核算等。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建设、团队建设、重大事项备案等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四、检查方式

(一)项目自查。各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承担项目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合同认真进行自查,填写《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执行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需求企业盖章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二)学校现场检查。学校对照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情况成立检查工作组,开展学校和企业现场检查,在《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执行情况信息表》中填写检查意见,并形成《项目现场检查报告》(详见附件3)。

(三)市财政局、科技局将视情组织中期检查。

五、有关事项

(一)中期检查是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合同内容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执行情况信息表》,确保填写情况与实际进展情况一致,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检查各项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加强对项目材料审核,确保上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按要求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工作。于1015日前将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执行情况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电子稿发送科研院邮箱。

   

联 系 人:张永伟  于洋  田俊       

联系电话:8365619183656193

邮  箱:jszyzx@jsnu.edu.cn

附件:

1.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docx

2.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执行情况信息表.docx

3.项目现场检查报告提纲.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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