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2015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在研项目,2015年准备结题的项目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检查形式: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重点反映研究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其中,面上项目按附件3的格式填写,重大项目按附件4的格式填写,一式一份。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按计划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5,重大项目由教育厅验收,将另行通知)。
(二)验收材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6)一式2份,其中1份《验收报告书》后附代表性研究成果1份。
代表性成果要求:论文(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已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应报送成果鉴定书和鉴定材料各1份。
(三)验收方式及流程:
由教育厅委托学校科技处审核并组织专家验收。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书》,提交验收材料(含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一套)——科技处进行初审——学校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形成专家组验收意见——科技处上报教育厅。
(四)各单位填写《江苏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
三、验收工作中其它事项
(一)对于预定完成时间为2015年12月底,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一年)。延期报告(附件8)写明项目进展状况、存在问题、延期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等,并由本人签名,所在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校科技处审核。
(二)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结题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应注明刊用时间及期数)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三)请参加验收的老师加入“江苏师大项目管理群”(群号:301185122),方便联系。
请各部门认真审核有关结题验收材料,所有材料请集中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送科技处1806办公室,《结题申请汇总表》请发送至kjc@jsnu.edu.cn。
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83500232。
附件:
科技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