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不用了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1231

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苏财农【20215号)文件通知,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已经发布,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鼓励跨相关学科联合申报,鼓励联合江苏省境外优势单位和团队参与申报。

2、第一类(除1001方向以外)、第二类项目均须联合具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参与申报(同一企业在项目周期内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企业参与申报的,须按不低于省拨经费的30%落实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须进行单独预算与核算。

3、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遴选最优势科技力量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对相同研究内容只能申报1项;同一项目和相同研究内容只能选择申报12021年度江苏省省级同类科技计划。对于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立项资格,并暂停项目申请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4、项目申请人须为在职人员(不含在站博士后),在项目执行期内未退休(符合所在单位延迟退休条件的高级专家须出具单位证明材料),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11日后出生)。

5、同一人员主持的自主创新项目最多1项;承担的自主创新项目不超过2项(含申请和在研);新兴学科负责人承担2021年结题的在研第三类项目可申报一类或二类项目。同时按《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限制有关科技人员申请项目。

6、一类、二类项目的任务负责人(含申请和在研)不得牵头申报。

7、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

8、2019、2020年连续申请未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不能申报,受限制申请人员由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系统中直接设置。

二、组织要求

1、第一类、第二类项目申请人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须明确1名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技术专家作为第二负责人;第一类项目申请人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须设立1名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行政协调人;第一类项目、第二类项目须指定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各1名;第二负责人、行政协调人、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须在项目参加人员中注明。

2、项目通过验收后3-5年内,省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对部分项目的技术成果有效性开展后评价。

三、评审立项安排

重点评审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研究思路可行性、任务分解科学性、目标可考核性以及相关研究基础、经费预算等。第一类和第二类项目需答辩评审。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2021年省农业自主创新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http://www.jsnyzzcx.cn。项目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427日,其中申报第三类3001方向的项目申请人请于4月22日将纸质申请材料经学院汇总后送至静远楼1802室,科研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评审2021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

联系人:卜伟、盖宏伟;联系电话:83500232、83500229

 

附件: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