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发〔2021〕14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于洋发布时间:2021-03-31浏览次数:1008

各相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7号),开始启动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领域

  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两院”院士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 周岁,其他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4.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本年度立项的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仍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同时,创新团队须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

  6.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的创新团队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合订成一册。

  2.请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于4月26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静远楼1801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keyanyuan@jsnu.edu.cn。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报送最终版申报材料。联系人:于洋,83500605(8605)。

 

  附件: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相关附件.zip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