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规划性、长远性和科学性,切实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更好服务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现就做好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和建设周期
(一)填报范围。教育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区域可持续发展系统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
(二)建设周期。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周期为3年(2024-2027年)。建设期内,每年12月20日前,实验室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对实验室进行验收评估。
二、编制原则
(一)统筹规划、目标明确。各高校应聚焦学校事业发展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科学编制《任务书》,注重统筹谋划、开放协同、融合创新,切实做到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当、预期成效明显。
(二)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任务书》是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工作检查和期满验收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实验室要结合自身特点,突出特色,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不得低于《申报书》任务要求;要突出高端人才、重大项目、重大成果等的顶层设计和建设培育,同时兼顾实验室建设的可持续性。
(三)强化管理、细化落实。各依托高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各实验室要结合具体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与支出计划,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三、编制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研院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支持保障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导实验室主任组织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编制《任务书》。
8月15日前,各实验室完成《任务书》的编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8月16-18日,科研院进行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8月24日前,各实验室根据反馈意见修改《任务书》,并将修订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二)各实验室须聘请不少于5位本学科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对《任务书》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8月28日前,各实验室完成专家论证。
(三)各实验室对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任务书》。9月3日前,完成《任务书》的修改完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科研院。
(四)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福燕,13775847237,keyanyuan@jsn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