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不用了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袁博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1020

各有关单位、教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7号,附件1),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包括:固废资源化、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各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请相关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有关教师认真研究通知和指南,针对有研究基础的指南方向,积极联系国内优势科研或生产单位合作申报。特别提醒注意: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各项目指南均实行限项申报(见附件1),但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校内申报安排

1.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2),于3月26日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研院项目管理科。对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2.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2日8:00至5月6日16:00。请于4月15日前将预申报书初稿提交至科研院,科研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袁博、盖宏伟

联系电话:83500232,83500229

 邮箱:kyy@jsn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2021科技部重大专项.zip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