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于洋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136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徐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要求》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度应结项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22年度立项的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软科学项目);

  2. 2021年度申请延期的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3. 2023年度立项的徐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基本程序

  1. 校内初审。项目负责人登陆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填报《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科技局审核。校内初审通过后的验收材料将提交科技局审核。

  3. 会议验收。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择期召开验收会,验收通过后,再上交正式验收材料。

  4. 申请验收证书。验收材料经科技局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网上申请验收证书。

  三、验收材料(不要装订)

  1. 验收申请表

  2. 项目合同书(带章复印件)

  3. 项目工作总结

  4. 项目技术总结

  5. 项目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

  6. 研究成果(依托项目获得的论文、专利、样机或样品图片与数据资料、成果鉴定报告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辑此部分目录内容)

   6.1……

   6.2……

  7. 其他材料(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辑此部分目录内容)

   7.1项目组人员调整审批材料(若最终的项目参加人员与合同中不一致,需提供)

   7.2经济效益证明(如有)

   7.3……

  8. 验收意见

   8.1项目参加人员名单

   8.2项目验收委员会名单(暂不提供)

   8.3项目验收意见(暂不提供)

  四、时间节点

  1. 7月8日前,将验收材料(不胶装)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后送至科研院1816室,用于校内审核。

  2. 科技局审核结果、验收会召开、验收证书申请等后续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请提醒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期限和考核指标提前查漏补缺,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验收。

  2. 如项目确要延期,请于7月8日前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不能正常验收的具体原因等,并在个人系统中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待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可延期一年。未延期的项目,项目实施期结束之后获得的项目成果不作为项目验收佐证材料。

  3. 软科学研究项目按照惯例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合同要求提前准备材料,具体安排按科技局通知进行。

  4. 财政拨款在20 万元(不含)以上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验收前,需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5. 项目验收采取统一组织和自行组织两种方式。参加学校统一验收的项目,其负责人需进QQ群698107222,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群内发布;若自行组织验收,请项目组注意时间节点以免耽误后期项目申报等事项。

  6. 无故不参加验收而导致我单位被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取消今后各类限项项目申报资格。

  7. 联系人:于洋,83656193,yuyang@jsnu.edu.cn。

 

  附件: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附件.zip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