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及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袁博发布时间:2021-01-05浏览次数:1338


各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详情请点击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根据我校实际相关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进展报告

12021111日前,各在研项目负责人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22021112-13日,科研院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有问题及时退回至项目负责人。

3202111417时,进展报告最后提交时间,此后科研院不再受理进展报告


二、2020年结题项目

120211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以及相关说明部分,并单独打印提交至科研院1802

220201120日前,科研院会同计财处对经费决算部分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退回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经费审核结束后不再进行财务报销,对于经费结余资金超过50%的项目负责人,可在财务系统开放后尽快完成报销工作。

32021220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最终版。

42021215日至25日,科研院进行结题报告审核并确认、基金委学科处审核,有问题退回负责人修改。

520213116时,结题报告最终提交时间,此后结题报告系统将不再打开。

6202137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基金委审核完毕的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

72021314日,科研院寄出审核完毕的纸质版结题报告。


三、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回收

2017年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回收工作请参照

《关于回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http://kjc.jsnu.edu.cn/c4/1e/c3818a312350/page.htm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关注个人邮箱,注意接收基金委系统推送的相关通知提醒;

2、各学院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注意时间节点

3、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准确提交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逾期不提交者不予接收,产生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4、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50%,超过50%需本人自行提供合理的理由,对于理由不充分以及结余经费较多的项目根据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联系人:袁博,盖宏伟

电话:051683500232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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