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

科发〔2015〕5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乔亏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505

各学部(学院)、相关科研机构:

  2015年度校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基础类研究成果

  基础类研究成果必须是2014年1月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且研究成果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2. 应用类科技成果

  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成果原则上要通过鉴定,并已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科技成果在所属行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且经过1-2年的培育能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2. 科技成果必须是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研究开发成果。

  3. 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我校在编在岗及离退休人员,主持或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有一支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三、项目管理与验收

  1. 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5万元。

  2. 次年5月份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培育成果的研究进展和成果奖申报情况,对不能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将予以中止。

  3. 要求每一个培育成果必须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凡三年内未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的项目将予以中止。

  四、申报评审程序

  1. 申请者填写《江苏师范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

  2. 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科技处;

  3. 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立项结果。

  请各单位将通过初评的项目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汇总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

  联系人:于洋、马晓冬;联系电话:83500232、83500229;信箱:kjc@jsnu.edu.cn

  附件: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