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校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统计、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福燕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1819

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统计、审核工作已经启动。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统计使用“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采取由教师个人录入成果、各相关单位审核、科研院二次审核的方式。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1.20201月1日至2020年11月11日已经正式取得的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2020年11月11日前录入;

    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待成果正式发表后再及时录入(已经online但尚未有期卷号的论文不统计)。

2.补录往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成果范围:

统计已经公开发表的,标注“江苏师范大学”的成果,主要包括:

1)在国际、国内、港澳台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经online但尚未有期卷号的论文不统计);

2)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

3)获奖科研成果等。

三、统计、审核要求

1.期刊名规范填写:填写期刊名称时请务必规范填写期刊全称,刊物类型、级别等方可被系统识别。

2.SCIE论文分区相关要求:

由于SCIE论文最新分区中科院暂时尚未发布,在分区发布之前,暂可按照中科院2019年发布的数据查询、录入、审核分区;待2020年12月左右中科院最新分区发布之后,请按照中科院最新发布的分区进行录入、审核。

查询分区网址: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分区时,暂时按照输入年份为2019,2020年12月左右中科院最新分区发布之后,查询分区输入年份为2020

3.上传电子附件包括:

1)正式见刊的论文的电子版附件;

2)获奖科研成果证书电子版附件;

3)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相关电子附件(包括封面页、版权页、前言页、封底页等)。

不上传电子附件的审核时将在系统中予以退回,重新上传附件。

4. 纸质附件要求: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还需要提供著作纸质版附件。

5.同一成果涉及多名教师的统计要求:

1)同一篇学术论文作者包含我校多名教师的,请协商后由其中一人在系统中填报;

2)专著、编著只统计第一作者或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6.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不统计成果范围包括:

1)尚未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不统计;

2)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

3)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7.已发表的论文,如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被转载、复印的刊物不统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四、其他事项

1.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均为教职工6位工号。

2.科研人员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参考《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说明》或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院。

3.机关部门人员的科研成果由各部门或本人录入,成果汇总后直接报送科研院。

4.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请务必按照系统内的规定格式录入。

5.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4日前将科研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科研成果原件等材料报至科研院。联系人:吴福燕,盖宏伟;联系电话:83500229(8229),83536266(6266);办公地点:静远楼1801室。

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说明.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