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科发〔2019〕45号、附件1)有关规定及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及20220年应结未结项目(附件2)。
二、时间要求
3月2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参照《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要求》(附件3)登录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系统填写并完成验收申请。
2月28日前,未能完成合同约定考核指标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或者《项目变更申请》;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项目实施期结束之后获得的项目成果不作为项目验收佐证材料。
联系人:卜伟、韩锡光;联系电话:83656193、60359。
附件:1.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