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我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月12日发布)》中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
1 | 填报申请书 | 2024年1月15日后 |
2 | 涉及人体科学实验的项目提交审查申请 | 2024年2月16日前 |
3 | 各学院形式审查时间 | 2024年2月24日前 |
4 | 各二级学院提交纸质版到科研院 | 2024年2月25日16时 |
5 | 科研院组织形式审查,对有问题的申请书退回修改 | 2024年3月2日前 |
6 | 退回项目书重新提交 | 2024年3月10日前 |
7 | 系统关闭 | 2024年3月12日16时 |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申请教师尽快进入系统填写项目信息,并下载2024年正文模板以及其他相关模板填写(注意:导师推荐函和同行专家推荐函需要从系统中下载使用)。
2、各学院形式审查时可邀请本学院有项目主持经验的教师对学院2024年申请书形式问题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且申请人修改完毕后,需重新打印申请书。申请书纸质版需按正式提交版本(代表作附首页)一式一份(务必装订)送科研院项目管理科。
3、申请项目涉及动物伦理的,请参阅前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已发布《关于集中受理2024年上半年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涉及人体科学试验项目需经过各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后,送交科研院(截止时间不得低于2月19日)。
4、2024年不执行“连续申报两年停止一年”政策,请相关老师注意政策变化,尽早完成申请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袁博、韩锡光,联系电话:83656193,618145(短号)。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