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

发布者:吴福燕发布时间:2024-01-04浏览次数:936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国科办函外〔2023〕574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函》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填报2023年度国合统计含港澳台合作交流相关调查表(表1-表37)(详见附件)。相关要求如下。

  1、各相关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商学院、中俄学院、智慧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填报表1-8、18-20、24-27、34-37。

  2、中俄学院填报表9;

  3、科研院填报表10-13、32;

  4、技术转移中心填报表33;

  5、人事处填报表14、15;

  6、国交处填报表16-17、28-31(港澳台科技交流情况:国交处填报);

  7、“一带一路”研究院填报表18-21;

  8、宣传部、信息化处填写表22;

  9、人事处、科研院、中俄学院、2023年举办国际会议的各学院、以及其它有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投入的单位填报表23。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1月9日下午4:00前将调查表电子文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eyanyuan@jsnu.edu.cn)。

  联系人:韩锡光、吴福燕;联系电话:83656189(56189);83656203(56203)。

  附件:2023年度国合统计含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相关文件及表格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