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财政厅(苏自然资发【2020】155号)文件通知,为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撑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度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江苏沿海岸线、地形、地质、生态及滩涂资源等调查、监测支撑技术研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海洋防灾减灾支撑技术研究;海洋观测探测技术研究及智能装备研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海洋综合管理技术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应用基础,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应科学、可行,具有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应突出服务和支撑海洋强省建设需求。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
本年度此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2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项目。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相关海洋领域高级职称,熟悉和掌握申报领域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方法,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应按要求如实编制填写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至kyy@jsnu.edu.cn。纸质材料一式4份用A4纸双面打印,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5:00前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静远楼1802室。
联系人:卜伟;联系电话:60359(短号)、83500232。
附件1: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表.xls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