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部)、研究机构: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5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封面、签字页单面打印,其他部分正反面打印)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我校项目申请时间安排
鉴于2015年度各类型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为避免系统拥挤,保证每位申请人能够正常提交,请各单位以及项目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我校项目申请时间安排进行。2015年度我校项目申请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2014.12月下旬 | 201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专题说明会 | 全体项目申报人、各单位负责领导、科研秘书参加,科技处对2014年国家自然基金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基金委下达的《2015年项目申报指南》进行指导说明。 |
2015.1.6 | 学院提供申请书论证的专家名单 | 各单位提供1-2名专家名单,以便学校组织专家审查《申请书》,先将名单提交至科技处,待科技处审查后再邀请专家。 |
2015.1.7 | 申请书初稿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 纸质版一份,用于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
2015.1.10-1.12 | 学校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申请书 | 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集中审查论证,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
2015.3.1-3.2 | 学院对申请书形式审查 | 各项目申请人递交《申请书》至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并完成修改。 |
2015.3.3 | 申请书最终版本提交学校 | 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最终版(先只交一份)递交至科技处,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
2015.3.4-3.8 | 学校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人员查重等工作 | 科技处组织人员集中进行形式审查、人员查重等工作 |
2015.3.9-3.10 | 形式审查结果反馈 | 科技处将形式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反馈给各申请人,申请人根据意见修改。注意:已经审查没有问题的申请书可略作完善,但不可过多修改,以免再次产生错误。修改完成后网上提交! |
2015.3.11 | 正式上交《申请书》 | 电子版《申请书》网上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版本号一致。 |
2015.3.12-3.14 | 申请书整理、汇总 | 科技处将电子版《申请书》提交至基金委,纸质版《申请书》审查盖章、整理打包。 |
2015.3.15-3.16 | 申请书送达基金委 | 科技处将《申请书》集中送达基金委材料接收处 |
三、注意事项
(一)《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将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届时,将与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相关填写说明、以及各类与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的文件一起陆续上传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中,请各项目申请人随时查看。
(二)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三)请各单位需要开通账号的项目申请人于12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人开通账号提供信息》,附件2,发送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jsnu.edu.cn,科技处将为申请人开通账号,申请人将会收到激活邮件,按操作激活后即可登录系统。
(四)遗忘用户名或密码的老师,也请于12月22日前将姓名及所在单位信息发送给科研秘书,科技处集中办理登陆邮件发送事宜。
未尽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83500232;电子信箱:kjc@jsnu.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