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和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评审结果已经公布(附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填报项目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项目合同实行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合”(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填报,待学校、科技厅社发处、资源配置处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合同文本(特别提醒合同须用word加载出水印)。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书的考核内容基础上,请对合同中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进一步复核细化,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明确、具体、规范,文本排版整齐,并将多余的字符、标点和序号等删除。
1)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调整内容,需说明理由并经科技厅社发处审核。
2)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研究考核指标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论文指标数量可调整,质量不得降低,发表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经济指标不作考核要求,可不填写,其它指标不得修改。
3.项目起止年限及进度安排分别按如下要求填写:
1)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起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项目时间进度请按半年度填报。
2)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起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项目进度及考核指标”按自然年半年填报(2023年10-12三个月单独填报、2026年7-9三个月单独填报)。
4.项目负责人以下达文为准,不得变更或增加项目负责人。
二、时间节点及材料报送
2023年11月9日前,合同填报网上截止,逾期不予审核;2023年11月15日前,经学院汇总后将纸质合同一式7份(签字、日期需齐全)送至静院楼1816室。
联系人:卜伟;联系电话:83656193,60359。
附件:202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清单.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