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

科发〔2023〕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福燕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号)(见附件1)等文件相关精神,现启动我校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老师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推荐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指标为15项(三大奖总数)。

  三、有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2)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推荐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1式1份,须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科研院180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符合推荐条件的,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通过学校遴选推荐的项目,须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正式版推荐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10份,连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1式1份,报送至科研院180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锡光、吴福燕,联系电话:83656189、83656203。邮箱keyanyuan@jsn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

4.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