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届江苏青年女科学家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永伟发布时间:2023-07-21浏览次数:1535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女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女科技工作者,激励女科技工作者在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中施展才华,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省科协、省妇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首届江苏青年女科学家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94号)共同开展江苏青年女科学家评选工作。徐州市科协转发了该通知,现根据徐州市科协相关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今年开展首届江苏青年女科学家评选表彰,表彰人数不超过5名,授予“江苏青年女科学家”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江苏工作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江苏青年女科学家推荐人选。

三、推荐单位和名额

(一)各设区市科协、妇联、人社局可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3名;

(二)省科协、省妇联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联盟)、研究会可分别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

(三)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可直接向省科协或省妇联推荐候选人1名。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特别注重推荐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撤销获奖资格。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推荐人选确定后应在本地区、本单位或本领域进行公示。候选人的评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评选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评选资格。

(五)候选人均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其中,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应进一步征求所在单位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为企业负责人的,应进一步征求生态环境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征求公安部门意见由省科协统一组织;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

(六)候选人获奖后,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政治培训、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候选人材料填报

候选人注册“江苏青年女科学家申报评审系统” (talent.jskx.org.cn),在线填表、上传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码”由推荐单位发放给候选人。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此通知所指推荐渠道为徐州市科协,不包括徐州市妇联和徐州市人社局。学校作为工作单位,无推荐名额。

(二)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学院盖章签字后报送科研院1801室,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前,同时需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永伟

联系电话:13585393850(63850)

电子邮箱:jszyzx@jsn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首届江苏青年女科学家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江苏青年女科学家候选人推荐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