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研究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徐科发〔2020〕45号、附件1)及《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对2017年度(含)以前立项的、项目合同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附件3),进行集中验收和清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基本程序
1. 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5日前登陆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等材料;
2. 待徐州市科技局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签署审查意见后,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30日前将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及验收资料(一套)报送至科研院1802,科研院将报送徐州市科技局审核;
3. 对于20万元(含自筹经费)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审计通过后进入验收程序;
4. 徐州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处收到验收申请表及验收资料后,会同综合计划与社会发展处书面批复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批准后,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填写《验收委员会推荐名单》(附件4),每位项目负责人推荐2名专家经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会评,进行项目验收;
5. 项目验收后,各项目负责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五份)交至科研院1802,科研院将报送徐州市科技局完成最后审批工作。
(二)、项目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 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 科技项目合同(复印件);
3. 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4. 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审计报告(20万元以上项目提供);
5. 计划项目所获单项成果、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样机或样品图片与数据资料、单项成果鉴定报告、论文发表的有关刊物、期刊等、专利申请受理或专利证书);
6. 提供有关测试或检测报告;
7. 验收工作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对无法正常验收结题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作出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执行情况、承担单位状况、项目负责人情况、资金使用和基于情况、未验收的具体原因)并填写《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科研院180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kyy@jsnu.edu.cn。
对于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而导致我单位被记入相关科研失信记录,相关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取消今后各类限项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卜伟、盖宏伟;联系电话: 83500232、83500229;短号:60359;邮箱:kyy@jsnu.edu.cn。
附件:
1.徐科发〔2020〕45号 关于开展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