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67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2311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度徐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项目。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统筹调动各方科技资源和力发挥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与企业协调创新着力支持以优质、抗病、高产等为目标的小麦等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农作物和畜禽良种攻关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和产业升级能力不断提升良种贡献率和产业竞争力为落实市委提出的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建设农业强市提供科技支撑

()面上项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向农业科技前沿聚力前瞻性技术创新突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绿色智能技术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创新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突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

()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围绕田间与地头的农业科技需求鼓励科研院所积极利用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科技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培训、创新指导等活动促进科技供需有效对接,有效提升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效能,重点开展新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服务,推动科技下乡和服务下沉。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点项目要求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支撑,具有必备的种质资源条件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最终须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其中指南3001方向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领域内有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厚科研经验取得突出成绩属我市本专业领军人才;项目团队人才配置合理 能通过项目科研培养优秀年轻科技人才;项目申报考核指标须不低于指南设定基础考核指标。项目结题验收前须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科发〔201991号)进行专项经费审计。

3.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申请的支持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80%重点项目须提供项目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

4.面上项目优先支持能在我市开展应用示范的申报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时鼓励与我市涉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优先支持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领办创办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的企业和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5.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党政机关等单位开展乡村振兴挂钩帮促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2293)精神,设置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须与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相关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农业科技示范。

6.农村科技服务项目限驻徐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与我市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合作期内开展的超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科技培训、技术指导等相关情况。

7.本计划除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外,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开发。

三、组织方式

1.项目立项、支持资金、实施周期指标

1重点项目(指南3001方向)拟立项1 拟支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鼓励申报单位跨单位整合优势资源联合组织科研攻关。

2重点项目(指南3002方向)拟立项1,每项拟支持资金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

3面上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2其中指南3011-3021方向拟立项不超过10项,指南3022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拟立项不超过2项。每项拟支持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4农村科技服务项目(指南3030方向)拟立项不超过4每项拟支持资金不超过8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2.项目推荐指标

睢宁县李集镇徐厂村富民强村科技帮促项目(3022)及农村科技服务项目(3030)不限申报名额。其他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我校限报3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前,有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超过合同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项目申报数量。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处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 / / xzkcgl. xsti. net / xuzhou / index)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项目管理系统于2023529日开网,届时通知各相关学院如何进系统填报。29日前建议不要在系统创建项目信息,系统调试过程中有可能会丢失信息。

2.616日下午5:00,请各学院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项目评审信息表(附件2)送至科研院1816室用于校内遴选推荐。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不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3.项目待学校遴选推荐后,科研院集中进行形式审核并提交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各学院629日下午5:00将申报材料(带水印)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1816,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材料保持一致。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628日,逾期不予推荐。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联系人:卜伟;联系电话:8365619360359

 

附件:1.徐科发〔2023〕1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pdf

      2.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信息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