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集中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3年4月第三轮)

发布者:袁博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687

各相关学院: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项非集中期项目申报指南,主要为与香港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现予以转发,请各学院按各项目指南要求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有意申报项目教师及时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2、请各申报人在指南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我校截止时间可关注本通知的“注意事项”,请务必在我校截止时间前提交系统),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对申请书形式、格式等问题进行审查;

3、请申请人务必按照指定的代码填写;

4、请申请人注意各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中的提示,以免影响自己其他项目申报;

5、如需伦理审查的项目,请在项目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其他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袁 博,联系电话:83656193,618145(短号)


附件:各项目申报指南(请点击对应指南题目查看具体要求,如链接失效请登录https://www.nsfc.gov.cn 查看):

一、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注意事项:

1.本项目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2.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资助内容为:资助在内地举办学术研讨会。

3.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会期不超过3天。

4.申请人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5.我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青年学者论坛项目指南

注意事项:

1. 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2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主要资助在内地举办会议的交流活动。

2.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论坛必须在该时间范围内召开,会期不超过3天。

3. 申请人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4.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5. 我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