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集中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袁博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913

各相关学院: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陆续发布了多项非集中期项目申报指南,主要为国际合作项目和交叉学部项目,现予以转发,请各学院按各项目指南要求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有意申报项目教师及时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以免造成审核不及时;

2、请各申报人在指南规定的截止时间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我校截止时间可关注本通知的“注意事项”),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对申请书形式、格式等问题进行审查;

3、请申请人务必按照指定的代码填写;

4、请申请人注意各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中的提示,以免影响自己其他项目申报;

5、如需伦理审查的项目,请在项目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其他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袁 博,联系电话:83656193618145(短号)


附件:各项目申报指南(请点击对应指南题目查看具体要求,如链接失效请登录https://www.nsfc.gov.cn 查看):


一、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学校截止时间:202362516

2、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3、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11日至20251231日。

二、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2、执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3、学校截止时间:202351016

三、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大利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NR(中意)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2、学校截止时间:202352516时。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2、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三)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3、学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7日16时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3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和主讲教师。

3、“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4、“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5、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6、学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6时。

六、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资助领域: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比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比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3、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4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4、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5、项目资金预算表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填写入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6、我校截止时间:202352016时。

七、关于发布细胞器互作网络及其功能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2、本项目执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3、我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6时

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3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nsfc.gov.cn)

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2、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我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6时。

九、关于征集通过天舟系列货运飞船搭载科学技术试(实)验和应用项目的机会公告(第二轮)_中国载人航天官方网站 (cmse.gov.cn)

注意事项:

具体内容点击标题查看,截止时间为2023530日,不通过ISISN系统申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