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者:张永伟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1601

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正在开展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3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及推荐名额

2023年度资助对象为100名,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371日到2025630日,为期2年。我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徐州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6名;各省级学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内候选人1名。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6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过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六)能够积极参与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三、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拟通过江苏师范大学和徐州市科协推荐的老师请填写申报书(附件2),于4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szyzx@jsn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静远楼1801办公室。每个学院限报1项,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下发网络填报用户名和密码。

(二)拟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老师请尽早与相关学会联系,落实推荐指标事宜。

联系人:张永伟;联系电话:83656191(56191)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3年托举工程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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