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2256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23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省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面上项目

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023.7-2025.7)。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为1.5万元,由项目申请人自筹。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如同意转自筹项目,须作出经费自筹的承诺并明确自筹经费来源(附件1)。

二)重大项目

分为基础研究A类和应用基础B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2023.7-2026.7)。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须作出经费自筹的承诺并明确自筹经费来源(附件1)。

二、申报要求与限额推荐

一)面上项目

1.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3.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4.面上项目我校限报30

二)重大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2.项目需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注重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初审初评

请各相关单位于31916:00将纸质版《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重大项目申请书(2023年度)》、《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重大项目评审信息表》(附件2-6)送至科研院1816室,科研院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和初评。

(二)网上申报

通过初审初评的项目负责人,登陆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323日前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四、科研诚信

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7),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如经查实存在科研不端或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

联系人:卜伟袁博 联系电话:8365619360359

 

附件:2023年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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