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文林发布时间:2026-05-15浏览次数:367

各相关单位:

近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56号),现将相关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提交,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

一、具体要求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实施期满后具备临床应用条件。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不得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

2. 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组织。我校限报4项,每个指南方向限报1项。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面上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

3. 申请人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重点项目的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任务实际需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不简单按省财政资金控制数和自筹比例设置。

4. 对指南内容的1001、1002、1004、2002等4个方向,项目须明确企业参与方式和应用场景,鼓励开放真实世界研究、专病队列等临床资源;依托项目建立的结构化数据集或数据库,须面向本省医药企业开放共享,支撑企业开展AI模型训练、人工智能验证、药物器械研发、临床试验设计等。项目验收时,须提供企业实质性参与证明或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以与企业签订的临床试验等相关协议材料为佐证。

5. 项目申报需同步填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6. 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7. 鼓励创新药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事项

1. 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提交(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尚未在平台注册账户的请及时注册,并联系科研院审核。

2. 项目申报人需仔细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以及项目申报书的具体填写要求(尤其是申报书中的“相关附件材料”部分)。

3.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认真审查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等。

三、时间节点

1. 6月12日前,请各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iawenlin@jsnu.edu.cn进行校内评审。校内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 6月17日前,获推荐的项目将系统提交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静远楼1816室,用于校内形式审核。

3. 6月21日前,按意见修改后,系统提交,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83656193。


附件:

1.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 绩效目标申报表

3. 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