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发〔2022〕5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园园发布时间:2022-04-23浏览次数:587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282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12号,附件2)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提名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种类及名额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我校可提名省科学技术项目奖一、二、三等奖。我校的提名工作由省教育厅归口管理,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提名指标共2项。

(二)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人物奖)

省教育厅可提名5人。

(三)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人物奖)

省教育厅可提名10人。

二、提名要求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请根据项目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 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01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 被提名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

3)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若人事关系不在江苏单位,须近3年(201911日(含)至今)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7)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被提名;

8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4. 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二)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被提名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省科学技术奖中最高等级的奖项,被提名人选应是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内德高望重、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行业影响力, 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著贡献,创新成果推动该学科或相关技术领域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创新成果获得广泛实际的应用,显著提升我省相关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已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的,不再被提名。

(三)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被提名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选应为在双边或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科技人员,但不包括创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202011日(不含)前开始合作)。

3.应在专业领域或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4.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不再被提名。

三、公示制度

所有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或人选所在单位均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

四、科研诚信责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还须承担异议答复、配合调查等职责。对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实行信用管理,被提名项目、人选和企业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为强化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项目,后续三年内不得被提名,对相应提名专家、提名单位进行减少提名指标处理。

(三)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6号),严格遵守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七项承诺”“九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奖励提名、评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严禁在评审阶段打探专家名单、以打招呼”“走关系或其他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破坏评审秩序、影响评审结果。对实施请托干扰评审工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提名材料要求

1. 关于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对项目的实质性贡献应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其中中文论著和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01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01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应用类项目所列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01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2. 关于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篇,其中中文论著和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01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选本人;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被提名人选本人为发明人。

3. 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4.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提名书》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5.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均以系统内按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六、材料报送要求

1. 各相关单位须于2022427日前将《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科研院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如申报数量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推荐项目(人选)。推荐项目(人选)确定后,学校再行分配系统账号及密码。

2.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均含附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15份(不含附件);被提名人近期标准照片(1寸彩照)和工作照片各一张。

3. 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关闭时间:2022529日。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530日。

联系人:吴福燕;联系电话:13775847237

联系地址:静远楼1805 办公室。

电子信箱:keyanyuan@jsnu.edu.cn

 

附件1. 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3. 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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