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反馈意见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次数:1604

  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科技处组织人员对我校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进行集中审查,所查问题已标在申请书内,现将共性问题集中反馈如下:
  一、“经费申请表”:
  1.原则上不要出现 “专家咨询费”等类似字样。
  2.经费申请表中“其它”栏费用不宜过大,且不要填写表中已写明的科目经费,尽量将经费预算写入“经费申请表”中已列科目经费栏。
  3.生命科学学部要求:除了填写申请书的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为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建议在报告正文“经费申请说明”中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
  二“合作交流费”:
  如在经费申请表中列出合作交流费用,则必须在报告正文“年度研究计划”内体现这一工作计划。
  三、面上项目报告中“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
  申报人如曾主持完成过国家自然基金并已结题,需另附已结题(有多个已结题的,按正文要求选定)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因面上项目是离线填写,建议在该栏下注明结题内容另附,见×页,同时在“附件清单后”另起一页打印,标题即为“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及相关成果目录”
  四、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简介:
  1.青年基金:不要写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的简介,个人成果简介原则上应按举例格式填写。
  2.面上项目:应将申请书第4页中“项目组主要参与者”除学生以外的人员全部按格式填写简介内容,所有个人成果简介原则上应按举例格式填写。
  3.生命及管理科学学部的特殊要求:
  生命科学学部:要求增加“导师姓名”(申请代码为C字开头),详见指南中生命科学学部的面上项目说明。
  管理科学学部:要求增加“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申请代码为G字开头),详见指南中管理科学学部的面上项目说明。
  五、重点项目的“附注说明”:
  各个学部“附注说明”填写略有不同,请按指南要求在“附注说明”中填写“2014年指南上列的领域或方向”,并按领域选择申请代码。尤其注意,填写未被指南列入的领域和方向或不填写“附注说明”均不得申报重点项目。
  六、优青项目的“项目名称”
  优青项目的“项目名称”要求填写的是“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并准确选择立项领域所对应的申请代码。
  七、有关申请书格式问题
  1.系统自动产生的报告正文的提纲不得删除,正文中的举例必须删除。
  2.封面中的通讯地址统一填写“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邮编统一填写为“221116”
  3.基金研究期限:青年基金为“2015年1月—2017年12月”;
                   面上基金为“2015年1月—2018年12月”
                   重点项目为“2015年1月—2019年12月”
                   优青项目为“2015年1月—2017年12月”。
  报告正文中的“研究计划”必须与相应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致。
  4.申请人及项目主要参与者:申请书“项目组主要参与者”表中所列人员职称、学位等信息要与报告正文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八、特别提醒
  1.请各位老师在申请书的修改中,需进一步完善申请书报告正文内容的体例(标题及序号)和格式,增进其条理性、层次性及可阅读性。
  2.最终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3.申请书的盖章与签字页、承诺书及相关附件,如无问题可随新修改的申请书再次使用。
  4.因国家自然基金委各学部各类项目均有特殊要求,请申请人详细阅读《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并根据特殊要求修改完善本人申请书。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