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72号)有关要求,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评审工作,拟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
推荐的专业领域包括产业和经济管理两大类。其中产业领域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和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经济管理领域主要包括产业经济、投资、财会、金融等领域。
二、专家条件
在国内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理论基础和学术造诣较高,能够较好地把握相关政策,评审经验丰富,在教学科研、科研成果产业化及实际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高级职称。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专家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采集表》和《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
四、报送时间
请于12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kjc@jsnu.edu.cn,科技处将于12月4日汇总后提交徐州市发改委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陈晓芳
联系电话:83500232
附件:
科技处
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