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学院)、研究机构: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的提交和审核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更好完成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进展报告将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技处在线审核的方式。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科技处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5日前逐项确认。进展报告填写通用模板详见附件1,我校进展报告提交名单详见附件2。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我校科技处也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冻结其经费。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1. 2014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2.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完成签字并加盖经费决算财务专用章(包括计财处和审计处两个部门),统一使用白色铜版纸胶装后提交至科技处,纸质附件材料无需报送。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可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在2014年11月1日前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负责人,此次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否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我校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详见附件4,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补充说明详见附件5。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5年1月26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文件(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报送至科技处1806室。
注意:凡是遗忘用户名及密码的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2日前将姓名及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到科技处,集体办理登陆邮件的发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83500232;电子信箱:kjc@jsnu.edu.cn。
附件:
4.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doc
5.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补充说明.doc
科技处
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