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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2019〕2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于洋发布时间:2019-07-13浏览次数:1129

各相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发〔2019〕175号),开始启动院士工作站的申报工作,今年新增“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与院士有较好的前期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一致,高校(科研院所)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5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拥有一支相适应的科研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

  5.高校院士工作站的合作院士须为省内外转制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的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

  二、建设要求

  1.规范工作站运行管理。设站单位应制定本单位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1名以上的科研助手,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院士工作站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进入正式运行期后,设站单位要及时与院士续签合作协议。设站单位因经营业务或研发方向发生改变,需要更换合作院士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

  2.加强实质性合作。院士工作站应每年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具体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单位技术创新计划和技术成果需求等。设站单位应定期邀请院士到单位进行实地指导,支持院士团队骨干到设站单位担任“科技副总”或“产业教授”,探索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选派技术骨干到院士所在单位进修深造,促进院士创新团队与设站单位科研人员之间的双向流动,不断提高合作紧密度。

  3.加大投入力度。设站单位要不断增加对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投入,并积极参与院士团队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对企业院士团队在我市高校建立工作站的,由高校统筹给予一定的建站经费支持;对高校院士团队在企业、科研院所和园区建立工作站的,由地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创新绩效突出的院士团队,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省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加大对院士工作站的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院士工作站牵头或参与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和产业化项目。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逐步建立多元化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和成果转化的投入机制。

  三、组织方式

  1.按照《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 号)要求,高校院士工作站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审,经公示后将新建推荐名单上报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汇总(同时抄送市科技局)。

  2.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同时将申报书、申报单位与院士及团队所在单位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扫描件和《拟推荐的院士工作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jsnu.edu.cn。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于洋,联系方式:83500605、60468。

  附件:高校院士工作站申报材料.zip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