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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2019〕14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福燕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637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98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提名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种类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我校可提名省科学技术项目奖一、二、三等奖。我校的提名工作由省教育厅归口管理,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提名指标共2项。

(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我校可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要求

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本省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当是在本省区域内进行的,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附件1),请根据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基础类成果按专业所属范围选择填写。

1.应用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2年(20171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知识产权。

2.基础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的。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201711日)以上,不得超过8篇,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论文论著。

3.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取消被提名资格。

1)被提名项目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2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52017—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610个核心知识产权和8篇代表性论文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7)提名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提名科普作品的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提名项目进行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被提名人应为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从事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的外籍人员等;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不包括为创业而兴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3.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三、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加大抽查核查力度。被提名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和被提名企业法人需对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进行核实,确保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且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上述情况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电子版附件大小不超过5M,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71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71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奖项材料的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

2.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的在线登记。

3.各相关单位必须于425日前将提名书与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报送至科研院18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至科研院邮箱,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联系人:盖宏伟、吴福燕

联系电话:835002298229)、835362666266

电子信箱:kyy@jsnu.edu.cn

 附件1 苏科成发〔2019〕88号-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苏教办科函〔2019〕12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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