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1162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21〕1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度徐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专项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突出种源“卡 脖子”技术攻关,以优质、高效、多抗、宜机等为目标,不断提升良种贡献率和产业竞争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二)面上项目

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农业前瞻性技术创新, 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绿色智能技术为重点,加快产业核心 技术突破,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促进农业绿色高 效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项目须能在我市示范推广,优良品种选育须有知识产权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支撑,并具有必备的种质资源条件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

3.高校科研院所申请的支持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70%。

4.优先支持省农业科技型企业、领办创办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的企业和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省“双创人才”计划、“彭城英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5.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开发。

三、组织方式

1.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为引导各县(市)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设立市县联合创新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评审情况合理确定立项数(不占用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立项名额),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承担。

2.本年度现代农业计划分为重点专项和面上项目组织。重点专项拟立项不超过3项,每项支持资金不超过4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面上项目拟立项不超过25项,每项支持资金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3.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我校限报5项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处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58.218.157.201:8080/xuzhou)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项目管理系统于2021年5月7日开网,届时通知各相关学院如何进系统填报。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由于本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不带水印), 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评审信息表(附件3)经学院汇总后于5月24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科研院1802室,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带水印)一式三份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6月1日下午5:30前报送至科研院1802室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yy@jsnu.edu.cn,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材料保持一致。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推荐。

联系人:卜伟、盖宏伟;联系电话:83500232、83500229

 

附件:1.徐科发〔2021〕1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pdf

2.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3.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评审信息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