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者:陈晓芳发布时间:2018-08-18浏览次数:849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通知书已经下达,现将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基金委的通知邮件,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入“填写项目计划书”栏目,在线填写项目计划书。填写项目计划书时,请认真阅读栏目上方的“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按照系统模板填写。

    2、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认真阅读系统中《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按照规定的具体开支范围认真填报《经费预算表》,预算说明中不能出现“不可预见的支出”等字样。另外请注意:差旅费、劳务费以及设备费不要超过申请书里的预算;通用设备购置费(如普通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用品购置费、网络费、通讯费等请不要在直接经费中列支,如有需要可在间接经费中报销,科研院也将尽快印发间接经费管理办法。

    5、请项目负责人在9月9日16:00前在线提交项目计划书。通过校科研院和国家基金委审核后,于9月20日16:00前将项目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签名)交到科研院1801室,科研院统一盖章。项目负责人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国家基金委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另外,为方便各位项目负责人交流填写《计划书》,请大家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江苏师大项目管理群”(群号:301185122)。

    联系人:陈晓芳,盖宏伟;联系电话:83500232,83500229。

科研院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