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3-17  浏览次数: 283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开展我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22-2023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验收依据为当年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价,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对提交验收的论文、专利等作数量限制规定;对取得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的项目,可不作量化评价指标要求。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验收程序

1.提交验收报告。4月1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和代表性研究成果(平订,面上项目一式一份,重大项目一式五份),经学院汇总后送至静远楼1816室。

2.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将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重大项目验收需准备PPT汇报7分钟,专家审阅资料、提问、交流3分钟。

3.提交验收材料。项目验收后,负责人取回验收材料后装订;科研院进行逐项审查后提交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结题电子证书。

三、其它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时,注意板式,尽量不要产生表格跨页现象。

2.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83656193。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相关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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