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51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23〕10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度徐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按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

(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瞄准科技发展前沿发展,把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343”创新产业集群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面临的重要科学问题弄通“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引领带动我市产业跨越发展。

(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干、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

(三)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标,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自由探索,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研究内容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中短期有望取得重要技术突破

2.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鼓励从我市“343”重点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突出应用牵引、需求导向、突破瓶颈。每个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3.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前三名)科技计划项目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名称后统一括号备注“青年人才”字样;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已承担项目等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申报系统。每个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项(1027方向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4.面上项目,每个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项(1027方向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三、组织方式

1.本计划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我校限报5项;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我校限报6项;面上项目我校限报6项。

2.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有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实施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地区),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地区)相应类别项目推荐数量。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申报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处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本计划项目采取科研经费“包干制”,不需编制经费预算。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 / / xzkcgl. xsti. net / xuzhou / index)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项目管理系统于2023年5月29日开网,届时通知各相关学院如何进系统填报。29日前建议不要在系统创建项目信息,系统调试过程中有可能会丢失信息。

2. 616日下午5:00前,请各学院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项目评审信息表(附件2)送至科研院1816室用于校内遴选推荐。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不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3.项目待学校遴选推荐后,科研院集中进行形式审核并提交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各学院6月2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带水印)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1816室,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材料保持一致。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6月28日,逾期不予推荐。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联系人:卜伟;联系电话:83656193,60359。

 

附件:1.徐科发〔2023〕1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2.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信息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