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在研项目(2016年立项),2017年准备结题的项目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检查形式: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并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一式1份(双面打印),重点反映研究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请各部门认真审核有关中期检查材料,所有材料请集中于2017年4月26日前报送科技处1801办公室。
联系人:周郑坤;联系电话:83500232。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doc
科技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