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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3-10-18浏览次数:570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评选工作,进一步营造崇尚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勇于创新、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分创新实践奖、创新创意奖两个部分。

  第三条 创新奖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定授奖项目。

  第四条 为确保创新奖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成立创新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重点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申报和参评对象

  创新实践奖的申报和参评对象为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市直党政部门(单位)和群众团体、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及相关非常设临时机构。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创新项目,可联合申报。

  创新创意奖的申报主体为全体市民、各类团体、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

  第六条 评选范围

  创新实践奖的评选范围包括:各地、各部门在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并对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性工作及活动。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一)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化为推动工作具体措施成效显著的;

  (二)在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过程中,围绕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能源产业、商贸物流旅游业四大千亿元产业,解决棚户区改造、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再造、采煤塌陷地村庄搬迁三大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在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管理机制转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城建工程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进展较快,取得明显突破,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破解土地、资金、环境、拆迁、人才等瓶颈制约,在体制机制、发展路径、工作措施、具体思路等方面有重大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六)在信访、稳定、平安创建等方面,有独创性工作做法,在全省、全国被表彰和推广的;

  (七)在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创出一流实绩,打造全省性、全国性工作亮点的;

  (八)在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等方面有重大改革创新,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的。

  参加年度申报时,申报内容必须是前一年12月31日前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创新项目。学术研究成果,文学艺术、电视广播作品,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推广、工程设计等成果,工作研究取得的理论成果,日常工作范围内的规划、计划、方案及加强与改进措施,未付诸实施或未产生实践成果的创新项目,不参加创新实践奖评选。

  创新创意奖的评选范围包括:广大市民、各类团体、各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围绕振兴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实践性的意见、建议及创意成果。

  第七条 申报项目要坚持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原则。

  (一)项目要体现创新性,必须在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都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既可以是独创或首创,也可以是借鉴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

  (二)项目要突出实践性,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项目要注重效益性,申报项目能够产生持续和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并且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

  第八条 征集方式

  (一)每年12月1日至1月31日为申报时间

  (二)申报参评创新实践奖的地区、部门(单位)需提交参选项目申报书和目录表,说明创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已经产生的总体效果;项目主要内容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视频等资料。

  (三)创新创意奖参选者需提交完整的创意方案,说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背景、目的,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对建议实施后作用和效益的评估;其他佐证材料。

  第九条 奖项设置和奖励方式

  创新实践奖设特别优秀创新实践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奖项,总数不超过20个。特别优秀创新实践奖奖励10万元,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同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获奖单位和干部,给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个人记功,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创新创意奖设置特别奖、优秀奖两个奖项.,总数为10个。特别优秀创新创意奖奖励3万元,优秀创新创意奖奖励1万元。

  第十条 评选标准

  (一)创意特点突出,立意新颖,具有独创性和首创性,对推动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尤其是“三重一大”工作,解决全市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有显著作用;

  (二)具有广泛的示范指导和典型推动作用,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

  (三)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本地本部门(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作用突出。

  第十一条 评审步骤

  (一)申报。广泛征集创新奖项目,对提交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审核把关,认真搞好登记、统计、建档。

  (二)初选。请市领导和有关专??领导小组审定。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按1,2的比例确定创新项目提交评委。

  (三)视察。初选结束后,经评审小组集中讨论,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

  (四)评审。聘请市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选工作。各评审小组在认真查阅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分别提出获奖项目名单。对小组认定的人选项目有选择地组织公开答辩。经全体评委集体票决,按得票多少分别确定各个等次的获奖项目,评审结果报市级领导征求意见。

  (五)公示。将获奖项目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后的获奖项目名单报市党政联席会审定。

  第十二条 社会监督

  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剽窃、侵权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撤销相应奖项。

  第十三条 专家回访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获奖项目进行回访,实地了解项目的运行情况,对获奖项目的科学性、成长性和持续性进行深人研究。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